十七年间月与烟

不问天

雷安-歌

  
我是一首歌。说得再详细点,我是一首情歌,一首在十年前火遍大江南北的情歌。 
  

今年我刚刚十岁。十岁对于你们人类来说还是个充满童言稚语的年纪吧?可是对于我来说,这十年实在是太可怕了。我从发行,到被大街小巷的人听闻,熟知,许许多多的人背下了我的歌词,甚至男男女女都选择在情人节或者什么特殊的纪念日里把我唱给他们的伴侣听。那还是我刚刚出生的前两年,我从北方火烧火燎地传到南方,在大地上蔓延,住进每对有情人的心里。 
  

后来,甚至没有三年之痒,我就迅速地被人抛弃了。许许多多的人开始抱怨,开始嫌弃。 
  

“这是什么鬼歌词,你侬我侬的这么肉麻。”“歌词老套,音乐没有心意,一听就是前几年的产物。”他们这么说。他们好像忘了两年之前这首歌对于他们爱情的意义。 
  

两年的时间,不算短,可是730天,17520个小时,足矣让他们记住我,然后又把我忘得彻彻底底。于是这两年又变得太长太长了。 
  

第三年,我还在幻想着人们可以继续记住我。事实上还是有人喜欢着我,但这种情感也渐渐随着时间的流逝褪去了。其实我早该意识到的,大家从来不缺好歌听。可是七年之前我却不相信,或者说不愿相信。我看着之前夸赞着我,听着我的旋律甜蜜地微笑,脸红着的人们渐渐将我抛弃,遗忘。 
  

然后是漫长的第五年,第六年,第七,八,九年。这几年我被彻底地抛在了时间的洪流中,只在怀旧的点歌电台中和某些颇有情调的咖啡厅出现。我从来就不属于这个疯狂的时代,我不过是首在某年某月小有名气的老歌。当年那些听着我的男男女女分分合合,走走停停,有的结婚生子,有的彻底断绝联系。是啊,一转眼都十年过去了。 
  

我于是有点累了,把我分散在各个版本上的灵魂都收回来了。我已经没有必要再用我的灵魂去注视这些被月老眷顾的人们了。他们的爱情不需要我去见证,我也没必要为他们而停留了。 
  

好吧,十岁了,对于一首不入流的歌曲来说,我确实老了。我就把我的灵魂都投放在一座江南小城中的一间小咖啡店里。我一直想来江南看看,感受这里的温暖和煦,这样就好像我可以回到之前被人们喜爱时一样。这间小咖啡店正好遂了我的心意,店老板是为数不多的,坚持用店里小小的唱片机播放我的人,我也顺势就在这里长期地呆着了。 
  

然后的某天,我像往常一样懒洋洋地挂在咖啡店的小招牌上,目送着人来人往。小小的咖啡店其实有很多人来,也曾经有很多顾客给老板提意见,让他换一首歌放,这个时候,棕发的老板就总是安安静静地笑了,表情又恍惚又怀念的,他用一双包容的浅绿色眼睛看着唱片机,又好像透过它看着什么人似得。然后他又转过头,礼貌地摇摇头,用温柔的语气说:“抱歉,这首歌对我有特别的意义。” 
  

我也不知道有什么意义,我甚至看不懂老板复杂的表情,但是我又莫名其妙地快乐起来。这个时候我心里就像炸开了小小一朵烟花一样,我就从画着小咖啡杯的小招牌上哧溜一下滑到老板头顶高高的呆毛上,围着他转圈圈。一边转一边还唱着歌。我实在好开心呀,不知道用什么来做回报,于是把自己唱给他听。 
  

店老板实在有个少见的性格,他有自己坚守着的底线,并且从不触碰它。我在他身边呆了半年,发现他心里好像藏着许多事,别的不多说,我敢笃定地告诉你,他心里一定藏着一个漂亮的姑娘。 
  

不然他怎么会日日夜夜的听我这样过时的老歌。 
  

也是个痴情种。我攀在老板头顶俯视着他用骨节分明的双手细细地修剪他的四盆花草。老板好像脱离世俗一样,每天都特别有闲情逸致地浇浇花,泡泡茶,甚至养了两条鱼,还特别狗屁地给浅色的取名凝晶,红色的取名流焱。 
  

我心不在焉地飘着,心想大龄老板还不结婚可能就是因为他孤身一人也可以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的吧。我不得不承认,在遇到老板之后,我的不忿和怨怼渐渐都消失了。现在的我只想永远在这里陪着这家咖啡店,陪着老板。 
  

然后的然后,一个有着蓝黑色头发的男子来了。 
  

他似乎与这个柔软黏腻的江南水乡格格不入,当他带着满身的汗水冲进咖啡店的时候,我甚至能看见他张扬飞舞着的发丝势如破竹地刺破安静祥和的气氛,张牙舞爪地向四方飞散开来。 
  

店老板看着他,脸上第一次出现了除了温柔平静以外的神色。他面目上透露出些许疲惫和了然,只是摇摇头,问他:“你想喝点什么?” 
  

“白兰地。”那人勾起唇角,直直地盯着老板。 
  

老板默不作声地给他调了一杯苦咖啡,近乎黑色的饮品上腾腾地飘着白气,随着老板的动作从杯边逸出来,飞到空气中,又渐渐消失得不见踪影。 
  

男子接过咖啡杯,用隐忍阴沉的眼神看着老板,左手接过咖啡杯,右手一把拽住老板的手腕,把他往自己怀里拉。 
  

店老板就皱起好看的峰眉,像翡翠一样清冷平静的眼睛终于染上些怒火:“雷狮,你不要太过分。” 
  

被称作雷狮的男人沉默了片刻,然后被老板狠狠地甩下右手。 
  

“等等,”雷狮看着一杯浓郁的苦咖啡,又叫住了老板:“安迷修,你没给我糖。” 
  

老板的身影僵硬了一下。我能看见他的身体在微微地颤抖,可是他什么都没说,只是从柜台抽屉里递给男人一小包黄糖,用精美的小纸袋装着,浅浅地装了一小堆。 
  

男人接过糖包,也不用,只拿手攥着,然后坐在咖啡店靠窗的位置,小口小口地喝起什么都不加的苦咖啡。那杯十三块钱的咖啡他从中午十二点喝到下午四点,临走之前还顺了老板一包糖。 
  

“再见。”穿着西服一看就是成功人士的雷狮挥挥手里没用的糖包,径直出了咖啡店大门。 
  

“最好不要。”老板低头收拾雷狮的杯子,语气又恢复了平静。 
  

我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要不然就是他们疯了,否则我怎么可能在这种冷淡的交流里听出了暗流的情愫。 
  

接下来的五天,男人每天中午十二点都准时来这里,只点一杯苦咖啡,要一包没用的糖,在咖啡店靠窗的位置呆到四点然后拍拍屁股走人。他们之间的气氛从一开始的剑拔弩张变得渐渐和平了,有时候还能聊上几句。 
  

然后到了第七天。雷狮喝完咖啡之后突然把前六天的糖包一齐拿出来。他用紫色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老板,故作不解:“老板,为什么每天我的糖的数量都不一样呢?” 
  

老板的动作停了。他抬头看着雷狮,说:“这又不是特意去量的,拿到多少算多少。” 
  

“哦?那还要谢谢老板给我的糖越来越多咯?”雷狮于是恶劣地笑起来,勾起的嘴角隐隐露出一颗虎牙。 
  

“不客气。”老板回的一本正经。 
  

“…安迷修,这首歌你还在听啊?”雷狮被噎了一下,神色隐隐露出不耐。他换了个话题,转而用指尖点着唱片机。 
  

“个人爱好罢了。”老板叹了一口气:“你居然能坚持七天,真是不容易。” 
  

“谢谢夸奖。”雷狮不咸不淡地回答,然后突然把脸凑过去,几乎要亲上老板的侧脸:“安迷修,要不要考虑奖励我一下?” 
  

老板的半边耳朵一下子红了。他有些无奈了:“都这么些年了你还是没变,反正你要的奖励一定是我吧?” 
  

“聪明。”雷狮就愉悦地笑起来。他终于露出了两颗虎牙,和我想象中的一样尖利,像猛兽的獠牙一样。 
  

我一下子飞扑到老板面前,想阻挡雷狮不怀好意的目光,却忘了谁都看不见我。于是雷狮一下子伸手钳住老板的下巴,低头亲了上去。 
  

老板居然也没反抗,反而更激烈的反咬回去,啧啧的水声听的我都忍不住面红心跳。 
  

好吧,是我猜错了,老板心里没藏着一个漂亮姑娘,倒是关了只疯狂的野兽。 
  

他俩可能是旧情复燃,黏在一起腻乎了几天,老板被那个坏蛋欺负得眼角泛红,涎水都从嘴角淌出来,拉成长长的银丝,掉到男人身上。男人就拉住老板的腰,然后更用力地进入他。 
  

后来,小小的咖啡店就突然装了两个人,一个老板,一个老板娘。老板养了四盆花草,两条起了非常狗屁名字的鱼,和一只叫雷狮的老板娘。老板娘每天不务正业,业务不熟练,只顾着和美人老板调情,调着调着老板就恼了,用扎着绷带的手臂撞他一下,然后老板娘就拽住老板咬他一口,恩恩爱爱羡煞旁人。 
  

后来的后来啊。那是非常非常久以后了。好吧,我已经三十岁了。如果不在茫茫歌海中寻找我,那是绝对不会找到我的。我已经很老很老了。但是小店里的唱片机依旧锲而不舍地播放着我,老旧的唱片在同样老旧的唱片机里旋转着,一圈一圈地泛着波澜,又溢出来,满满的充斥着这间小小的咖啡店。老板娘曾经好多次提出要换一首歌,可是老板从来没答应过他。有几次他甚至想偷偷把旧唱片丢掉,换个别的什么上去,结果都被老板发现了,狠狠地训斥他一番。 
  

这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时光。 
  
  

我盘旋在咖啡店翻新的小招牌上。上面画着两个小小的咖啡杯,是老板和老板娘一起画的。画的时候两个人都特别安静,就连老板娘桀骜的头发都服服帖帖地立着。 
  

再后来,老板和老板娘都老了,五十多的老头子好像和年轻没什么区别,每天都只是养养花,养养草。店里的凝晶和流焱已经死了,是某天晚上老板娘发现的。他没让老板知道,大半夜又去给他买了两只一模一样的鱼回来,扔在鱼缸里。我猜老板已经知道了,因为我某天无意之中看见他用绿眼睛盯着鱼缸,盯了一会儿,他眼睛里好像有点泪光,过了一会儿又没了。但是他俩都心照不宣地没让对方知道,老板还是一如既往的叫唤着他活了二十年的狗屁凝晶流焱,老板娘还是一如既往地喜欢欺负老板,一切好像同十几年前没什么不一样,但是一切又都变了。 
  

有一天,老板突然捂着胸口,重重地坐在地下。那天正好碰到老板娘出去买菜,我小心翼翼的走上前,看着老板狠狠的揪着胸口的衣服,用另一只手扶着咖啡店的木质地板。店里的顾客惊呼着上前,给老板打了急救电话。我就那么看着老板,看着从他额上掉下的汗珠啪嗒一下滴在地上,然后突然发疯似得跑出去。我要跑到雷狮面前,我要让他回去哄哄安迷修。他们从来就是这样小打小闹地,装得挺像结果什么事都没有。 
  

我疯狂地在人群中穿梭,甚至渴望着能撞到什么人,可是并没有,我只是像一团空气一样穿透来来往往的人群。 
  

我什么都做不了。 
  

我顿住脚步,在川流不息行人中间楞楞地站住。 
  

我最终回了那家小店,店里空无一人,但是似乎还有着店主人的气息。唱片机还没关,在桌子上毫无新意地转着圈圈,嘎吱嘎吱地响着。我又把自己挂在招牌上,努力放空自己,听着我已经听了二十年的老歌。老歌已经太老太老了,就像这个唱片机一样,它也嘎吱嘎吱的了。 
  

我就那么呆了整整三天,72个小时。可是我忽然觉得这三天比我活过的三十年还要长。时间太长了,太寂寞了,陪着我的只有这间小店。 
  

然后第四天,老板娘回来了。他走在前面,老板走在后面。他的身体挡住了老板的,以至于我没看见老板。 
  

我就飞过去,像缠着年轻时的老板一样缠着老板娘。我试图在老板娘的头顶飞几圈,转几下,然后给他唱首歌,迎接他们的归来,但是我甚至转不到老板娘的身后去。 
  

老板娘回来了。他走上嘎吱嘎吱的楼梯,推开嘎吱嘎吱的门,走到柜台前,老板就跟着他一起走,被老板娘的身影挡得严严实实地,我怎么都看不到他。 
  

老板娘突然生气起来。他一把揪掉嘎吱嘎吱的唱片,自己喊起来:“这什么破烂玩意儿我他妈陪你听了二十年!” 
  

我站在他身边,渴望老板再出来骂他一句,维护一下我,但是我甚至没有勇气往他身后再看一眼。 
  

雷狮还在继续喊着:“我他妈蹉跎了我的大好时光,陪你在这开个破烂咖啡店,你他妈还不知足,还想让老子帮你看店,做你的狗屁白日梦去吧!你要是不回来,我他妈明天就找人把你店砸了!”说完,他还怒气未泄似地开口:“什么恶心的音乐,你他妈不嫌烦吗?!我明天就换了它!” 
  

是挺烦的,都听了二十年了,换就换吧。
  

我在心里默默地说。 
  

雷狮举着老唱片站了半天,索性一屁股坐在地上,自己一个人生闷气。我看着老板在他身后的身影被他一屁股坐在地上,心想你坐到你对象了,但是我没能把这句话说出来,因为好像是我眼花了,我直到老板娘坐在地上的时候才发现根本没有老板跟在他身后。 
  

我也陪着雷狮坐在地上。 
  

我俩一起仰头看着木质的天花板,上面贴着好看的挂花,从天棚上长长地垂下来。老板说这叫情调。我看着看着忽然想哭了,但是我没哭出来。我只是一首歌。它有灵魂已经不容易了,就不能要求它再有别的什么东西了。我就只是陪着雷狮默默地坐着。我俩就这么沉默着一直坐了一天。 
  

第二天,老板娘没有像他说的那样把店砸了,他像往常一样,早上六点钟就早早地打开店铺。我甚至以为是老板回来了,攀在咖啡店的小招牌上往里观望了好久也没看见老板,才想起来昨天发生的事。 
  

老板娘擦擦桌子,把抹布扔在桌面沉默了好久,然后从抽屉里拽出一张唱片。老板不在,老板娘终于可以如愿以偿地换一首新歌听了。我捂住眼睛,心说你换吧,大不了我不看不听,等老板回来我不告你的状就是了。然后我才发现我就一双手,捂了眼睛捂不住耳朵。 
  

然而雷狮没给我找东西堵耳朵的机会。嘎吱嘎吱的音乐从嘎吱嘎吱的唱片机中传了出来,是我听了二十年听得都烦了的那首。我悄悄从招牌上溜下来,把手从眼睛上撤回,看着雷狮像安迷修一样浇花,喂鱼,擦桌子,沏咖啡。忙忙碌碌的工作让他眼睛上都出了一层薄薄的汗,被热咖啡的雾气一蒸,显得整个人都雾蒙蒙的。 
  

雷狮又给自己沏了一杯苦咖啡,从中午十二点开始就坐在咖啡店靠窗的位置,用左手攥着一小包包装精美的黄糖,右手举着咖啡杯,一小口一小口地喝什么都不加的苦咖啡。我猜他是想喝到下午四点的,但是现在他是老板了。他就不能尽情地享受咖啡,得给顾客沏咖啡。老板被叫起来的时候表情有点不耐烦,可是他什么都没说。他完全可以闭店一天,给自己放个假,好好地从中午十二点整坐到下午四点的,可是他什么都没做。 
  

江南小镇的某条街上开着一家小咖啡店,小咖啡店上挂着个小招牌,上面画了一个小咖啡杯。小咖啡店的新老板和旧老板一样兢兢业业,从不休假。他养了四盆花草,两条不知道死了多少遍的狗屁凝晶流焱,没有老板娘。店里有一个古老的嘎吱作响的唱片机,唱片机里有一张嘎吱嘎吱的,不知疲倦地唱了二十年的老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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